关于制订、修订部门职能职责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厘清各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请根据《关于调整学院机构的决定》(吉动董字[2011]0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10年1月修订的 《吉林动画学院各部门职能职责》,对本部门职能职责进行制订、修订。并将制订、修订后的电子文件(仅电子文档即可)提交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原督导 办公室D5003)。
联系人:李明
电子邮箱:liming@jldh.com.cn
联系电话:87021932
截止时间:2011年3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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