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荣获“吉林省5A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 作”的社会组织综合评估机制,由省民政厅组织评估专家小组和评估委员会,依照评估指标和评估工作程序,对我院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 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过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专家小组初评和评估委员会终评,我院被评为5A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学院办公室

201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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