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动画学院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关于高等院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的意见》 (吉人联字[2008]72号)、《关于同意吉林动画学院参照执行省属高校“评聘结合”改革政策进行专业技术职 务评聘的批复》(吉人社函字[2012]63号)、《2013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吉人社办字[2013]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教师队伍为重点,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学院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严格执行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以学院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为依据,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评聘,平等竞争、择优晋升,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认真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
    1.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下设评聘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 由院长、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分管人力资源、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纪检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为领导小组会议召集人,副组长可根据组长授权或委托召集 会议。
  工作职责如下:
  (1)组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上报省人社厅。
  (2)经省人社厅授权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3)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审定有关评聘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
  (4)指导参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单位和相关受理部门做好申报、审核和评审工作。
  (5)裁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的投诉、举报和异议质询。
  (6)讨论决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的其它重要事宜。
    2.评聘工作办公室
  评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领导小组下设机构,是学院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和委托,具体负责评委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文件的起草、修订、印发、归档;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常规性解释工作。
  (2)具体组织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为各级评审组织提供服务。
  (3)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
  (4)受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各单位考核推荐工作小组的投诉、举报、质询。
  (5)完成领导小组委托的其它事务。
    3.考评推荐工作小组
  考评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人事管理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和本专业同行专家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考评推荐工作。
工作职责为审核申报人员相应资格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考评结果。
    4.教学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
教学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由学院各教学单位领导、系(部)负责人、教师代表,共3~5人组成。
工作职责为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工作;初审申报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考评结果及排名;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经 省人社厅授权,学院按高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三个系列分别组建2013年吉林动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评委会”),由外聘同行专家和本院同行专家17 ~25人,按照3:7比例组成,由人社厅按1:2比例抽取产生。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院教师系列副教授、讲师,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2)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委会评审会议,集体讨论,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3)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差额评审,合理调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率,有效保证评审质量。
    三、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范围
   按照省人社厅的有关要求,原则上人事档案由学院管理的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依据本人工作岗位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院依 据“先设岗、后评审、再聘用”的原则,按岗位设置需要聘用各级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技术岗位范围
  1.教师(包括担任管理职务的教师),可参加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人员,可参加高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2.教育教学研究、相关管理岗位人员,可参加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3.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可参加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4.图书资料、档案、会计、卫生等其他专业岗位人员,可按所从事专业参加相应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二)申报受理范围
  1.高校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岗位)、研究系列(含管理岗位)、实验系列的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评委员会评审。
  以上三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考评推荐工作小组综合评议后,报学院评委会评审通过,向省内各相应评审委员会推荐。
  2.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如图书资料、档案、会计等系列(含考评结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考评推荐工作小组综合评议后,报学院评委会评审通过,向省内各相应评审委员会推荐。
    四、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符合评审条件中学历、资历要求,且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在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
  3.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参评专业不同的,需具有2年及以上申报评审专业的学习经历(进修、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否则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按学历破格进行申报。
  4.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5.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业绩成果为主,有效期为2013年6月30日。
凡属于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均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人员(习惯称“双破”),不得申报。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否则,推迟一年申报。
  7.从事教师岗位人员,任现职以来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否则,推迟一年申报。
  8.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未出现过记过以上(包括记过)处分。否则,推迟一年申报。
  9.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对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结合《吉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结合学院根据专业技术及创作成果情况,相应调整后制定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吉林省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4)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教学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上报教学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小组;其它单位、部门人员申报材料上报学院评聘办公室。
    (二)教学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初审
     对教学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考评结果及排名,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上报评聘办公室。
    (三)学院评聘办公室审核
  对学院其它单位(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整理汇总学院各系列具备申报资格、材料完整齐全的申报人员材料,递交考评推荐工作小组。
    (四)考评推荐工作小组推荐
  审核申报人员相应资格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考评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结合基层推荐意见,按照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的方式综合考评结果,确定推荐人选,上报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干部对考察过程全程监督。
    (五)公示推荐结果
  办公室在学院网站上对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人员,统一正式行文推荐上报给相关评委会。
    (六)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依据评审条件,结合考评推荐工作小组综合考评结果,并结合学院岗位设置、个人业绩情况,全面综合评价参评人员,无记名投票,通过票达到与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为通过。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七)公示评审结果
  办公室在学院网站上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向相关上级或其他评审委员会报送学院评委会评审范围之外的申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填报2013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等表格, 并递交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及相关网络查询证明信息,以及科研成果、科研获奖证书以及发表的著作、论文等能证明本人水平、能力、贡献 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详见附件5)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单位(部门)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严肃职称工作纪律,严格职称工作程序。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本单位(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咨询。
    3.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等。
    4.学院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开设专门的政策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在网站公布,自觉接收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监督。
    八、时间安排
  1.7月15日,部署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公布《吉林动画学院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
  2.7月19日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及初审材料。
  3.7月25日前,考评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申报材料,综合考评结果,确定推荐人选,上报领导小组通过,公示推荐人选名单。 
  4.8月19日前,向省人社厅上报申报人员材料,申请例会。
  5.8月23日前,按人社厅部署时间组织评委会评审。
  6.公示评审结果,并向省人社厅上报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


附件:吉林动画学院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附件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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